治白癜风的中药 https://m.39.net/pf/a_4447698.html《歌手》第三季已经播出了四期,这四期节目中要说发挥最稳定,也可以说排位算是最正常的还是当属吴青峰,虽然一直都没有夺冠,但是名次都很稳,重点是还真是实至名归,比较意外地成为了这季《歌手》中最具享受性的演出者。其实也比较意外的是刘欢的排名一直都不是很稳,除了第一期夺冠之外,之后的排名一直在跌跌跌,来到这一期,他很鲜明地唱了电子,唱了Trip-Pop,然而却也跌出了前三甚至连名次都不被公布,这与预期是否有点差距。当然,最遗憾的还是齐豫,每一次演唱都极具艺术性、人文性,但是可能观众Get不到她的点,又或是对于这种艺术性、人文性色彩极为浓郁的作品毫无感觉,这一期齐豫继续未被揭晓名次,实在很遗憾。本期《歌手》官方排名已经揭晓,波琳娜冠军,杨坤第二,吴青峰第三,克里斯第四,而我心目中的排名如下:齐豫、吴青峰、克里斯、刘欢、波琳娜、杨坤、ANU。齐豫唱《今世》分量十足,可惜知音太少齐豫唱完了《今世》之后场内观众呼声那么高,倒也是很好奇到底有多少观众懂得欣赏她的这一场演出。这是一场极具艺术性,也带着浓郁的人文性的演出,在宏大的编曲作用下,齐豫的演唱依然是歌曲的灵魂所在,是唱得如此有声有色,有血有肉,我想当今也只有齐豫能唱出三毛与荷西故事中的情怀,所以这个舞台几乎都难以承载《今世》的分量,承载齐豫的声音的重量。齐豫的选取大胆甚至显得另类,放在这么一个主流的舞台上总觉得有点委屈了,但是她唱得真的好,故事是完整的,心情是凄美的,声音是极具感染力的,即便听不懂都没关系,如果真的走进了歌里,都会为这氛围,这意境所打动。吴青峰讲了一个神话故事,会创作更会表达吴青峰用《未了》讲述一个神话故事,表现的形式与内容的形式相得益彰,在一众“前辈”面前毫无保留地展现出他独有的音乐魅力以及领悟能力,大声公的出现是有意识地营造声音的层次性,就像是虚与实的交叠与重复。我觉得吴青峰来到《歌手》的舞台,最大的目的性不是要展现出他的现场实力有多强,而是音乐的表现力有多丰富,声音是多有魅力,的确,他表现出的是在作为苏打绿中的一员之外更强大的舞台魅惑力,通过《歌手》的表现,让更多知道原来吴青峰不仅仅会创作,也很会表达关于《未了》的理解,吴青峰已经很详尽地在社交平台上解释了一番,在此就不多做解读。克里斯首唱中文作品,《记得》唱得意外的动听三场比赛之后,克里斯(KristianKostov)终于开唱中文歌曲了,这基本上是所有参加《歌手》的外籍歌手的必经之路,也是一种讨好现场观众的最佳方式,所以克里斯会选唱中文歌曲早就见怪不怪了。比较意外的是挺克里斯唱中文歌曲又意外的舒服,虽然咬字发音上有难免的硬伤,却无伤大雅,重点是他的演绎很从容,很自若,没有受到发音咬字的困扰而忽略了情感的层次,反倒是情感的推动力很强,加上自带的欧美唱腔,把这一首《记得》唱得也是感人肺腑,是意外地动听。波琳娜补位登场,实力获认可首夺冠军坦白说对波琳娜(PolinaGagarina)不是很熟悉,听她演唱《布谷鸟》最大的感受是内核力量很强大,声音的爆发力极强,但是整首歌听下来的触动性不是很强,或许是不在现场的缘故,也或许在于歌曲的风格而偏向于冷冽的东欧风,对于我而言这样的风格有点冷感,当然不否认的是她的实力,非常强大。一首歌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初来报道,打了一个照面,展现出的是仅仅是音乐实力,另外还有新鲜感,她要夺冠在情理之中,至于其他方面还是再听听看再来说。刘欢与时并进潮流当道,大师样样精通音乐的奇妙性有时候就在于不同的风格作用在不同的歌者身上会有不一样的效果与惊喜,不一定是最好的,但是所谓的音乐火花就在不经意间擦了出来,就好比刘欢演绎的《FarAway》,歌曲自带的迷幻、电子乃至Trip-Pop的元素放在今天的音乐环境中并不算新鲜,但是作用在刘欢身上就真的很新鲜,很微妙,这是对刘欢固有音乐个性的一种颠覆甚至破坏,却值得推崇。而刘欢把控得很好,节奏性也好,质感性也好,以及语气、口吻,都有一种与时并进的优越感,毫不违和,所以大师的风范就是样样精通,样样来得,可以高级,也可以接地气,怎样都可以。杨坤最懂观众的心,《LoveIsOver》要有观众才完美杨坤的聪明之处就是在于太会撩动观众了,他懂得抓观众的心,包括选歌,包括编曲的效果,都能够直接作用到观众的感官上,继而留下深刻的印象,为自己的加分(投票),这是一种竞技赛中的技巧与过人之处。一如这一场所场的《LoveIsOver》,主打情感牌,这是他的优势与长处,而在处理的方式上,他并不只是一味地让自己独秀,唱到兴起之时,还能把在场所有的观众一起带入他的音乐世界中,形成一种互动效应,所以这首《LoveIsOver》不是他一个人完成的,而是与在场所有的观众一起完成的,观众就像他的和声,映衬他的演出,非常绝妙。ANU疑似用力过度,新鲜感荡然无存ANU其实有点尴尬,关于他们的风格定位,第一次听还挺新鲜的,融合性做得很强大,但是听多了就有点腻味了,很重要的一点在于用力有点过度了,无论是融合,还是发音,就是有一种要唱出自我风采,却又找不着方向,只能什么都往一首歌里堆叠的感受。当然就这一首《路弯弯》而言要比之前的《Apologize》要收敛不少,至少不再那么乱糟糟,但是我还是没有听出什么亮点,要是能唱得再高级一点,哪怕一点点都好。PS:图片均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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