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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杜鹃花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揭牌成立,标志着曲靖市首个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正式启用。
该基地的投入使用是曲靖检察机关践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为市域社会治理整合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开创先河。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如何将轻微涉罪未成年人引入正道,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市域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难题。
随着曲靖市域社会治理按下“快进键”,曲靖市各级检察机关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将社会治理融入检察工作,探索“检察机关+社会力量+观护基地+轻微涉罪未成年人”社会治理新模式,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以感化、教育、挽救为目的,通过法治教育、感化教育、技能培训、公益社会服务等具体措施,帮助一批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回归学校,重新点亮犯错孩子的希望之灯,将一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正成为阳光健康、奋发有为之人,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贡献检察力量。
“纷纷红紫已成尘,布谷声声唤儿归。”走进宣威市杜鹃花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道路两旁种满杜鹃花,林间不时传来鸟儿的鸣叫,基地里的未成年人和辅导员们做游戏的开心笑声在林中回荡。
宣威市杜鹃花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由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宣威市博煜教育集团合作建立,基地内设法治教育室、技能培训室。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汇集政府、检察、企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的帮教。观护基地成立后,将发挥教育资源、技能培训等方面优势,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工作机会、生活场所,通过参加劳动、艺术培训、技能培训、拓展训练等方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和帮教,纠正他们的不良思想和行为,重塑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加人性化地帮助轻微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重获新生,同时也为检察机关作出司法处理提供依据。整合社会力量的治理模式将在基地得到具体运用和深度推广,为曲靖市共建共治共享开了好头,为构建和谐社会当好标兵。
铸造“杜鹃花”未检品牌
年5月30日11时许,曲靖市未成年人检察“杜鹃花”工作室揭牌,标志着曲靖未检“杜鹃花”工作品牌的建立。这既是一种标识,亦是一种工作理念,更是一种价值追求,是曲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不断实践、创新、发展的成果,激励曲靖未检干警无私奉献、锐意进取。
“杜鹃又是布谷鸟的别称,体现着曲靖未检人将以‘杜鹃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的执着信念,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办案理念,用爱去温暖,用爱去融化,让涉罪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智鸥说,不仅因为杜鹃花具有鲜明的曲靖地域特色,更是因为杜鹃花的花语是“爱的喜悦”和“节制欲望”,蕴含着未检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
为给轻微涉罪未成年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同时让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能及时得到救助,构建和谐社会,曲靖市两级检察院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选好配强未检工作队伍,把办案经验丰富、熟悉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善于做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干警选拔到未检部门工作。目前,曲靖市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人员29人,平均年龄31岁。其中,女性22人,占76%;硕士研究生12人,占41%,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人员稳定的未检人才队伍。
曲靖市检察机关担起社会治理的责任,选取一批善于做教育和思想工作的女检察官,并吸纳妇联、团委、教师、心理专家等专业社会力量组建“杜鹃花”团队。在这支队伍中,有被涉罪未成年人亲切称为“知心姐姐”的年轻检察官,也有经验丰富被亲切叫作“知心阿姨”的老干警。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杜鹃花”工作室成立不到1年时间,已成为曲靖检察的一个品牌,全市10县(市、区)按统一规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女检察官们用真挚情感感动着未成年人,温暖着一座城。
期间,女检察官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拓展办理未成年案件工作新思路,创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机制,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营造未成年人良好的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增强回归信心开启新的人生
“你还年轻,是早上的太阳,未来还很好,希望你好好珍惜接下来的考察期。”在工作室里,“知心姐姐”苏誉正和未成年人小吴谈心,“你可以回到学校完成你的学业,考个好学校,也算是给父母的报答。”小吴因毁坏多辆共享单车涉嫌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罪,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他需按期到“杜鹃花”工作室汇报近期学习、生活、思想情况,接受检察官法治、道德教育。年,像小吴一样因涉罪到“杜鹃花”工作室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有10余名。如今,他们全都脱胎换骨,重拾生活的信心。
“接待”完小吴,苏誉对另一名少年展开引导。小贾未满18岁,但他不愿回到学校。考虑到小贾缺乏父母监管,进入社会可能再次犯罪,导致无法挽回的后果,苏誉耐心地开导他:“你马上就是成年人了,回到社会一旦再犯罪,就意味着进监狱。”当日,小贾同意入驻到基地接受观护教育。
据宣威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苏誉介绍,该院将办案中发现有悔罪表现、能遵纪守法、服从监督管理帮教,并且符合条件的轻微涉罪未成年人移送到观护基地生活和学习。“依托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地掌握回归社会的技能,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开启新的人生。”苏誉说。
据了解,基地里的观护对象将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并参加劳动和生活技能培训以及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帮教。通过这些措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及时纠正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预防其再犯罪。
“杜鹃花”工作室”的“知心姐姐”们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人生的“暗淡期”“危险期”。
春风化雨护“春蕾”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按“走进来是一个行为有偏差的人,走出去的是一个身心健康的人”的帮教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目前,从“杜鹃花”工作室已走出去20余人,小董就是其中之一。
那天,一场特殊的附条件不起诉宣告在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杜鹃花”工作室举行,在宣威市未检工作团队干警、办案民警、辩护人、关工委、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检察官宣告,将把小董作为帮教对象进行教育,在附条件的9个月内,检察官对他进行法治教育、行为矫治、心理疏导,帮助小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认识观和价值观。这一做法,彻底改变了小董的命运。“是政府给了我的孩子第二次人生。”小董母亲言语中充满无尽的感激。
未满16岁的小董因参与抢劫被移送至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小董是未成年人,被人邀约参与抢劫,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如果按一般案件办理提起公诉后法院进行判决,那小董不但难以完成学业,可能他的前程和人生将留下永久的“疤痕”。结合小董的一贯表现和认罪悔罪表现,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对小董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9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因为小董在贵州读书,检察官综合考量路途、学业、费用等因素后,检察机关采用信札交流方式传递帮教信息,与小董约定每个月用书信交流一次。
“在过去的1个月,我参加了全国中学生统考,即将步入高中大门,我感到十分的喜悦。知识改变命运,我会将过去所犯错误带给我的教训,牢牢记在心里。这段时间,心中对检察官的尊敬和感谢更加强烈。”来信见证着小董的成长,看着这些字里行间的变化和发自内心的感慨,检察官们欣喜不已。9个月的考验期,通过9次书信交流,20余次的电话回访,考察结果是小董遵守法律法规,按照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最终检察院对小董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作出不起诉决定6个月后,宣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决定对小董进行回访。苏誉事先多次与小董的母亲联系,沟通回访的事宜。为消除小董和母亲的内心芥蒂,该院检察官承诺做到不开警车,不着制服,不向他人泄露案情,最大限度保护小董的隐私,避免小董的自尊心受挫。
“冒着漫天风雪到几百公里的大山看望一个未成年人,我觉得这是我们此生较有意义的一次行程。”苏誉非常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风雪交加的冬日,她和其他3名检察官一大早从宣威出发,驱车余公里,行驶5个小时,来到小董位于贵州省六盘水的家,与他面对面地谈心,了解他近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并把准备的书籍和大米等物品送给小董及其母亲,以热心和真心温暖、感化小董,鼓励他树立积极的生活目标和学习的信心。
用爱捂热迷失的心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杜鹃花”工作室的墙上,一幅幅温馨的瞬间讲述着“知心姐姐”无微不至关怀未成年人的感人温情故事。
“请不要拍照。”曲靖市人民检察院第九部负责人符锦上前挡住记者的相机。“我们邀请专业人员,联合多部门共同开展了大量工作,才换回他们的正常生活,我们要保护他们的隐私。”符锦说。
照片上的主人翁小花亲眼目睹至亲被凶手杀伤倒在血泊中的一幕。小花的精神接近崩溃,检察官专门为她请了心理医生进行疏导。心理医生先后8次到她家,才帮她从阴影中走出来。符锦介绍,为让小花过上正常生活,曲靖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未检干警多次家访,了解小花的学习、生活情况,教导小花的父亲如何关爱小花,帮助她战胜心魔,让她重新树立生活的信心。如今,一切恢复正常,检察官还与小花保持着联系,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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