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鸟

抒情体小说我想逃离这喧嚣的城市,可是

发布时间:2023/4/21 17:01:04   

春天的声音

文/高登权

如果不是伟告诉我这几天小雨到处找我,那么,我是不会冒着这么大的风一路奔跑而去的。

从这条古老的石阶路走过去,迎着深冬里寒冷的风,并不比我的小屋里舒服,虽然有一种感情在莫名地支撑着我走过这段路。

屋子很小,只能容下我一个人,当然也包括我的语言和思想,还有我渴望多年的虚设的爱情。

这,就是情感小屋么?

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这个长一幅寒酸像的穷书生,竟然会在什么时候引起了小雨的注意,更没有想到的是,小雨还四处打听我的藏身之处。

迎着这个冬天里寒冷的风,我作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我打算去见小雨!

脚步滑过了光亮的水泥路面,在落满枯叶的人行道上,我没有了太多的思想,甚至在不经意之间居然与稀少得有些可怜的行人碰了满怀。

高楼在四周参差不齐地林立着,把被冬天的寒冷冻僵的天空分割得肢体残缺,一只鹰孤独地鸣过记忆的岸边,打起了心情的涟漪一圈圈飘向了远方。

我在想着小雨的笑容,我在咀嚼着她曾经在我面前如小鸟般活泼的身影。

走了好长一段路,却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记忆中,小雨那扇常常半开的门里一直充满着无限的诱惑。

她阳台上的那些花,只要能熬过这个冬天,一定可以在温暖的日子里开放出美丽的花朵。

我想,小雨一定用她一脸的灿烂滋润着我干涸的灵魂,我们围着一盆火,阳光的心情度过一个温馨的周末……

一阵寒风吹过,卷起路上的树叶,有几片多角的法国梧桐叶子随风在空中舞蹈着,舞蹈着,最后不情愿地落下,然后又沿着风的方向滑旋了好一阵。远处的铁路上传来的机器声变得特别清脆,我发现他们最大的好处是穿透了我的耳莫,分散了我的思想,同时也表白了这个城市在这样的日子的宁静。

带着一身寒气,我挤进了小雨的门,我发现自己不能如往常一样自由地走进去,因为我被冬天的寒冷包裹着,还有小雨缠在我身上的微笑,将我冻住。

伟说的确实不错,这几天,小雨一直在找我,就在昨天早晨,整个城市都被霜封冻了,可小雨花了大半个上午,找遍了我所有朋友的住处,最后风尘仆仆地找到伟那里,因为伟是知道我搬家的,我搬来这间小小的斗室时,只有伟在,我告诉伟我想清净一段时间,我想让自己的心在这段时间里洗涤出一种透明和清醇,我知道自己已经被世俗污染了半身,我想逃脱我曾经的存在,重新找到一个自我,所以我让伟不要告诉任何人,当然,这任何人也包括小雨,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小雨对我是一种什么样的心里,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所站的分量。

当然,我是喜欢小雨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时隐时现的在我思维空闲的角落悄悄地出现,或者在我午夜的梦中闪现过一种模糊的背影。

可是我听到伟告诉我小雨一直在找我以后,我真的不能控制自己了,我要亲自到小雨那里去,我要让自己的思想在她那里得到最真的坦白,不管结果怎样。

小雨依旧穿着那件米黄色的上衣,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穿着这件外衣,她知道我喜欢这件外衣,那是在一个阳光淡淡的日子我对伟说她穿这件衣服很好看,大概是伟告诉她的吧。

小雨的单人宿舍收拾得很整洁,平时看惯了我那乱糟糟的小屋,忽然见到这么清新的地方,我感到有些不适应。

费了好一翻工夫,我才清醒我已经在小雨的屋里,我在屋子里足足站立了几十秒钟,直到小雨再三让我坐下,我才很不自然地在墙边轻轻地坐下。我一句话也没有说,我不知道自己来这里干什么,人有很多时候是很善于忘记的,就像现在的我,当面临一种环境,这种环境里你不知道说什么好的时候,往往忘记了自己的最终目的;小雨也被一片沉默覆盖着,在这种沉默的覆盖下,我忽然发现小雨美得让人感到心跳加快,美得让人有些不敢接近。我突然觉得,在只属于两个人的空间,两个人都不言语的时候,语言这东西显得有些多余。如今,这个不足20平方的空间里,只有小雨和我,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心跳,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呼吸,也就是说,这里的一切,除了我和小雨,其他都是一些多余的东西。

写字台上的那个闹钟在嘀嗒地追赶着时间,把这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从我和小雨身边赶走,一丝痕迹也没有留下,同时也在见证着这里出奇的静。

我看火炉里发出的盈盈的光,也不时看看小雨的脸,火光把她的脸映得通红,像桃花般开放,我发现小雨一直在看着我,那么静,静得十分诗意。听伟对我说,小雨一直对我就有意思,可我根本从来没有觉察到,一则因为我不敢想小雨会真的对我有意思,另一则是我这个典型的书呆子从来没有想过得到小雨这样在我心中十分神圣且神秘的她青睐或者说一个报以好感的微笑。现在我好象懂得了对人有意思就是想看着她,就像我好想好想静静地看着小雨一样,因为看着她我发现一种幸福慢慢地向我漫溢过来,我不知道她是否也有这种感受。但在她的微笑里,我读到了我在她心中的地位,或者我们都读到了彼此在对方心中的地位。

记得在很久以前,我常常会趴在窗前静静地看一个女孩从屋前的马路上走过,然后又看她从屋前的马路上回来,在来来回回之间,我发现那是一道优美的风景,一种只供自己享受的风景,我没有和那个女孩打过招呼,也不必要打招呼,只要我能够天天欣赏到这树美丽的风景,就已经足够了。要是某一天忽然发现她不从这里经过了,我会莫名地猜想她是不是生病了,或者发生了什么不幸的事情,心里会有很深很深的失落。

是的,对于小雨,我和她认识得早,那时我们几个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我经常看见她剪一头齐耳的短发,看她在我们中间像一只快乐的小白鸟一样飞来飞去的身影,看她无忧无虑的欢笑。那时我们是好朋友,是哥们,我们常常会因为一件事情而争得面红耳赤,会因为某个观点的不合而相互大喊大叫一番。而此时,除了两人的呼吸声之外,彼此都想说些什么,又彼此都不能说什么,平时那么多的语言现在一下好象飞升了,和寒冷的北风一起被关在了窗外。在这个冬天,语言消失在一间小屋里,消失在一个火炉旁,消失在两个人心知肚明的默许里。

我们默然了。

我不自觉地把手放在小雨的头上,我看见她有两滴晶莹的泪珠在眼睛里闪烁。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手,靠在我的肩上哭泣起来。他一边哭一边说你这个呆子你这一段时间跑哪儿去了?你让我找得好苦好苦你知道吗?要不是遇到伟我可能就把你给弄丢了你知不知道,如果把你弄丢了我有多伤心你知道吗?我……我……,你真是个书呆子——书呆子……

我还是轻轻地抚摸着她的一头短发,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我想,这样或许就是对她最大的安慰。

在小雨的这间小屋里吃过饭后,窗外,好象风已经停下来了,阳光淡淡的,斜斜地照在那些冬天的花上,有一些色彩在舞蹈,一个个跳跃的音符在飞。

小雨的提议,也是我的想法,我们出去走走。

是的,也该出去走走了,成天困在自己的小屋里,就像一只鸟被关进笼子一样,时间久了,就想出去走走,何况现在还有小雨在我的身边。

以前都是和伟他们一起说说笑笑地出去,其实,和小雨一起肩并肩在这条城市时而孤寂时而热闹的小路上走,我还是第一次。当然,和女孩子一起走,在走的时候能产生如此的温馨,如此的心跳,更是第一次,是小雨让我学会了心跳的感觉,也是她教会了我如何让心跳在幸福中奏响一曲情感之歌。我这个平日里只知道春天的人,一旦走在了冬天的向往里,当这种向往一时发出金灿灿的光芒,我就获得了最大的阳光的馈赠,于是就开始在自己为自己设定的园子里生根发芽,生长,抑或最后消亡……

夕阳舔干了我们所有的记忆,此时我所拥有的,除了诗歌里那些歪歪斜斜的文字一个个死气沉沉地闪现外,就是小雨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身影,还有她一直包围着我的微笑。我知道,我已被她的微笑征服了,我已经一无所有。

我们漫无目的地走,是的,在这个时候,就应该是没有什么目的,只有两颗沉默的心在感受着对方在自己整个透明的天窗里放射的灵光。

我们走到那段长满野草的河边,如今的野草,已被霜风的肆掠无情地卷去了青春的容颜,剩下一片衰败映衬着夕阳。我们就坐在这些干枯的草上,看着远方的大山一点一点地把烧饼似的金黄的太阳一口一口地咬去,看着这条小河在这里拐了个九十度的弯向城中流去,在拐弯处挡住了夕阳的最后半边脸,反射着我和小雨逐渐暗淡下去的身影,小雨忽然感慨地说,时间真快啊,一转眼,整个冬天就在我的寻找里过了大半,人生究竟有几个冬天。

我不知道这是对我的责怪,还是对我终于匆匆去找她有新的发现。但我觉得她确实说得很有道理,人生究竟有几个冬天,就像这条河,只拐一个弯,就融进了城市,然后容纳着整个城市的排泄,一年一年,一个冬天过去了,再一个冬天过去了,在这里曾是多么清凉的河水,绕过一座城池,发霉了,发臭了,一场大雨的洗礼,是否能恢复曾经的容光。时间,就在河水的枯枯瘦瘦之间溜走,消亡。

我和小雨东一句西一句地胡侃着,西边的最后一抹红霞已的消失,月亮挂在了我们的脸上,我站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顺着来时的路望去,一些黑色的精灵在清淡的月光下飞,那一定是蝙蝠,这些夜的使者,总是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

我们一路踏着满地的法国梧桐叶,在沙沙的声音中走回了小雨的居所,我看着小雨被那扇月光洗得灰白的门让进去之后便有灯光刺破窗户漏了出来,斜斜地射进我的眼里。我转过身,在小雨推开窗户后一只手在空中的舞动中,沿着灯光渐远渐淡的飘渺,踏上那条古老的石阶小路,回到了自己的“窝”。

搬到这里,本来是想静静地清洗一下自己,没想到刚搬来不到一周就被他们找到了,小屋里依旧如往常一样,每天的说笑声,麻将声,划拳声……总是从早晨的第一缕阳光刺破窗棂开始,一直到夜风拂过月亮的脸才停止,很多时候更是不分白天夜晚,连续激战,天昏地暗,朋友们没日没夜“操劳”更是让我大伤脑筋,总是使我得不到充分的睡眠,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神经衰弱,时刻都觉得很疲惫,可一旦真正躺下去,就是满耳的嘈杂声混合着,满屋子的烟味有时让我感到很兴奋,每天到天快亮时才沉沉地入睡,然后在最不情愿的时候闹钟如约地把我吵醒,再然后就是极不情愿地去洗漱,极不情愿地去上班。办公室里,一看到电脑屏幕两眼发酸,两手敲打键盘的过程里生命在慢慢地耗尽,每一个表格里,填满了我生命熄灭的一串串数据,一个个的文字符号,在键盘的敲打声中活蹦乱跳的跃出,在一点一点地肯噬着我的没一个细胞,在这样的状态下,我能够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简直就是用对小雨的全部想念来支撑。

要是没有遇到小雨,我不知自己会怎样,我一直这样想。

于是,一种想搬家的念头油然而生!

每天,我总是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走在从单位到家的这段路上,满脑子都是电脑屏幕上那些星星点点的符号,每天,都是小雨如约地在那个十字路口徘徊着等我,看着来来往望的汽车从东到西或者从南到被地在小雨和我的目光里一闪而过再一闪而过,我突然觉得这个城市除了车剩下的还是车,而人,是车里爬行的蚂蚁,车为人而忙碌或悠闲,人在车里看车窗外急驰而过的一棵棵行道树,如匆匆过客不留一点痕迹。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们,是在享受生活,还是为了生存,我们在为生存寻找理由,为寻找生存的理由又不停地奔忙着,只有我的那一群朋友,他们似乎不知道生活究竟是什么味道,或者他们已经知道知道生活原来就是烟味,还有酒味,麻将喀嚓的声音是他们心灵里最动听的音符,一个长大自摸,或者干上花就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他们的命运被拴在一个赌字里,被拴在麻将每一个凹凸不平的字里,一个“赌”字,让他们知道了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十分足够的理由。就这样,他们没有了白天和黑夜,当然也不知道星星月亮撒下的美丽光环,更不知道太阳的温暖,过了这个冬天,他们依然会把棉衣一直穿在身上,直到城市如林的高楼再也无法挡住季节的追赶而把大片大片的热流泼洒向他们,他们才最不情愿地让自己隐藏了一冬的记忆释放出瞬间的灵光。

在我的印象里,小雨清纯得如阳台上种植的那几株在春天里开放的花,我们很自由地、很顺理成章地经受住了这个冬天的折磨,也感受到彼此的心温暖着这个冬天对方并不寂寞的身影,春天一到,我们自然地看到一大群一大群的燕子和温暖的阳光一起飞到了这个城市,在城市里最不显眼的屋檐下安家,然后告诉人们天要下雨,虫子低飞;特别是去年从小雨的屋檐下飞走的那两只檐子,如今不但飞回来了,还带着另外两只一起飞来,又重新衔泥在顶梁的另一面做起了窝。他们仍然对这个城市怀有深厚的感情。是啊,毕竟是这个城市让他们丰收了爱情,还丰收了自己活泼可爱的孩子……

小雨那件米黄色的风衣已经脱下来了,这毕竟已经是真正的春天了,是春天,我们就应该做着春天的事,我清楚地知道,在冬天万物沉睡的季节,我和小雨便在一间空空的小屋里种下了淡淡的感情,但冬天总是要过去的,冬天过去了,我和小雨的感情还是要继续下去,小雨总会在我最不经意的时候给我惊喜,比如在我疲惫了一天后习惯于饥肠辘辘的时候,他会为我准备一桌丰盛的而且是我最喜欢吃的菜等着我,在接到我把我领进她小屋的时候让我闻到了扑鼻的馨香谗得直流口水,这时候我当然会给她一个激情的拥抱,或者轻轻地在她的额头上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吻,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她总是静静地看着我的吃相,投以甜甜的微笑;之后她说,我的书呆子你小心点怕把你给噎死了我做饭找不了人来吃。

春天到了,小雨的一头断发如小草闻到了春天的气息一样风长,已经长出了许多,可头发生长的速度还是没有我们感情蔓延的速度快,这些时候,我可以肆无忌惮地牵着小雨的手满街上走了,我们可以将对方的心都拉得很近,听对方心跳的速度来测量感情的距离,小雨还是以前的小雨,她活泼的性格是我们永远都不能够改变的,于是我总是能在真实的时间里看到小雨最真实的一面,我也总能够最真实的欣赏到小雨快乐如小鸟奔放在这个充满阳光的春天里充满阳光的城市街道上。

上班之余,我们还是尽量抽时间出去“浪漫”,比如来到最初的河边,感受最初的思想,怀念一段春潮般淡淡的感情,如当初的样子席地而坐,静静地看着对方逐渐舒缓的脸,然后一串灿烂的笑声漂浮在春水的哗哗里,比如在人流拥动的节日里,一起去逛商场,看琳琅满目的商品,一饱自己的眼福,比如到露天广场去看公益演出,到电影院去看那些老掉牙的电影,除了上班和睡觉,我的时间基本全部给了小雨。确实,小雨单位的工作要比我的清闲得太多,加之她是女生,除了给到单位办事的人倒点开水,给单位的领导收发点材料,电话一提协调下面几个部门办理好领导批示的文件,再提一下电话跟踪是否办理落实外,就什么事也没有了,哪像我,大到丢石头打天,小到鸡毛蒜皮都得认真去办理,每天到办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把领导交办的文稿整理清楚,处理一遍,看看领导是不是有会要开,讲话稿是不是写好,在那些套成公式的表格里输如密密麻麻的数字后,还要忙里忙外,处理各种各样的杂事,重的要做,轻的也要做,一天下来,头晕脑胀,整个思想里留下的还是那些忙不完的事情。正是因为这样,我知道小雨为我做饭,为我洗衣服,是完全建立在一种理解的基础上的付出;当然,我还是不时作一下检讨,这时候,她总是说书呆子我不希望什么,我就希望你每天都能在我的额上留下那温暖的一吻,或许真是因为这不经意的一吻成了她甘愿为我付出这么多时间的力量!

我这样猜想。

周末,阳光很好,我和小雨去爬山,久居城里,没留意春天的脚步会来得这样快,走到山上才发现,一片嫩绿的底色,再加上那些返青的麦苗,我才发现季节原来如此真实。春风和面,一路掠起小雨的发丝,我看见一树迷人的风景在飘。春天的山脚下,花朵纷纷扬扬地覆盖而来,一树树梨花如雪般飞舞,一片一片的梨花瓣洒落在我和小雨的头上,肩上,最后不情愿的掉在路边,成为一个个跳跃的文字,组合成一首春天的诗。没想到,好久没走出城市的心脏,在这个城市边缘的一隅,居然有如此美丽的风景!哎,真是春色满园关不住啊!

一路拾阶而上,再从树林间穿过,阳光在树叶上来回地滚动,洒落了满身星星点点的光雨,树林间的画眉唱出了婉转多情的歌谣,麻雀从这一棵树跳到那一棵树,它们在林间相互追逐嬉戏,享受着无忧无虑的自我;我把手放在小雨的肩膀上,感受着她和春天融合在一起的美丽,我有些激动,我好象走进了这个配合得天衣无缝的画镜里,我是画镜中的一个最快乐的角色,小雨紧紧地偎依在我的身边,我忽然发现他变成了林中一只无比温顺的小鸟,而我,好象成了她休憩的树枝,她准备在属于自己的枝头上搭窝,生活,享受春天的阳光。

走到一处较高的地方,我和小雨站在一个石头上,对着山谷高喊,回声震荡在城市的边缘,也震荡着我们的心灵;小雨放长了声音,把最原始的民歌唱了起来,我真不知道小雨居然还会唱民歌,记得小时侯我经常和村子里较大的男孩或女孩们到山上放牛,牛羊被赶到山上后,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都把一首首动情的民歌挂在嘴上,唱出了原始的某种雄性,唱出了大山里一段段梦中的情缘,村里有些年轻人就是在民歌声中唱成了一家人;特别是在春节的时候,漫山遍野的民歌铺天盖地而来,唱得大山在颤动,唱得心灵在飞跃,青年男女,三个一群,五个一伙,集聚在一起,把平时的积累全部发泄出来,把最动情的词句唱出来,几天唱下来,居然唱出了真实的感情,于是,有的家庭在春节里就会唱出了喜事,一对鸳鸯就这样成了。当然,小雨唱的民歌不是我家乡的那种调子,她是把家乡民歌的歌词配以陕北信天游的调子唱出来的,但还是很有韵味,我把家乡那些风情万种的民歌故事讲给了小雨听,我说可惜我不是很会唱,要不我一定在三天之内用民歌打动你,让你成为我的民歌新娘。小雨说你做梦去吧你这个书呆子,你尽想些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事,民歌你可以唱,但我不会成为你的民歌新娘;我说民歌是有各种各样的风格的,也有各种各样表述对象的,不管你当不当我的民歌新娘我还是唱一首给你听吧,我用家乡那中古朴的民歌调子唱了起来:“要你甭逗你要逗,妹的亲夫在后头,左手那起毛耳斗,右手那起大石头……”;我故意把最后一个字的音调拖得长长的,小雨听了后禁不住放声大笑起来,笑声惊飞起一群正在林间偷情的小鸟……

伟本来是要和我们一起来的,在出发的时候,伟都准备了运动鞋,还在背包里放了几瓶娃哈哈纯净水,他说他也想到大山里寻找一下山野明媚的阳光,寻找那些带着芳香的泥土气息,在出发之前,硬是被强他们死拉着到我的居室去打麻将,他们说今天的天气确实不错,我和小雨自由地出门,去感受爱情的浸透,完全不需要伟这个灯泡,他们还说伟和我们一起出去有点煞风景,有些多余。但是,我们却不这样想,伟没有来,我觉得这里仍然留有一片属于他的空白,在两颗活跃的心灵中间,似乎差点点缀。可我看到小雨特别快乐,话也特别多,就算看到大山里一株莫名的野草或野花,她也要寻根究底,想弄个明白,我就凭借着小时候在家乡放牛或打猪草时年长的那些人给我说过且留在我记忆里的关于山野各种植物或动物的知识,一件一件地给小雨解释,比如什么是车前子,什么是巴岩花,什么是野苦菜……,有时候为了让她开心,我也凭着平时善于发挥想象的特点,胡编乱造地给她讲述一通,还真把她说得信以为真。她说呆子我还一直以为你是书呆子什么也不懂的,没想到我们的书呆子居然知道这么多东西,看来我从现在起我不能再叫你呆子了!我说其实有很多事情不能只看外表的,要深切的体会才知道,就凭我在农村那十多年所学的知识,是有些城里人一辈子都学不会的,你需要我给你讲的东西多着呢,你就走着瞧吧;当然,你如果改变对我的称呼,不叫我书稻子,我虽然很愿意,但肯定开始时还是有许多不适应的……

伟最终是没有来了!

当然,这样我也就可以推心置腹地和小雨说着我们想说的话,谈论着只属于我们俩的话题,因为这一天所有的时间都是我和小雨的,这一片蓝天白云覆盖着,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笼罩着的山野,是完全属于我和小雨的,我们在这样的好天气寻找到一份好心情,一份春天的心情。我想,对于人来说,幸福都应该是一样的幸福,不幸却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幸,此时的我们,彼此心中感受到的那份幸福,应该是一样的,只是表现的方式不一样罢了,小雨善于把幸福一点不留的表现在她的脸上,而我,却把幸福藏在自己的心里,但这不影响我和小雨的快乐,我们还是一步步地往山野走去。

我们选择了一处微微泛绿的草坪坐下来,把带来的饮料和干粮一起放在地上,把矿泉水打开,让冰凉的惬意溢满每一根神经,让山风吹起我们长长的笑声在山野回荡,让鸟鸣把我们的快乐啄破,让一点点的阳光滴进来幸福的温暖,小雨靠在我的肩上,出神的望着远方,过了好一会,他说书呆子啊,要是我们一直这样坐着,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彼此一直拥着对方坐下去,那该多好了!是呀,小雨说得对,要是人能一直在这种幸福中静静地坐下去,那该多好啊,但人毕竟是现时的人,是真实的生命,需要七情六欲,需要亲情爱情友情,需要有属于自己的事来做,需要有生老病死……,小雨说的,也许就是恋爱中两颗心灵碰撞出火花后的一种感受吧,人在恋爱中的时候,是最希望时间永远停留的。

一丛丛的灌木的树叶挡住了大把的阳光,我们静静地坐在树下,我把小时侯爷爷带我放牛时他教给我的绝活使出来,我让小雨摘来一大堆绿得发亮的树叶放在我们中间,我把树叶用叶茎一张一张地串起来,串成一个尖尖的帽子,往小雨的头上一戴,很象日本的富士山,一种野性的美流淌出来,小雨来了兴趣,她学着我的方法去做,不一会也做了一个放在我的头上,于是两人就戴着这样的树叶穿成的尖尖帽在林中大笑,让幸福在每一棵树间穿行。

哎,真得感谢爷爷!

累了,小雨在我肩上靠着,快要睡着的时候,我听到不远传来了一声声吆喝,放眼望去,在对面半山上的土地里,一头牛,一个汉子,一张铁犁,加上一根牛鞭和一根旱烟袋,便构成了一幅十足的春耕图。犁铧深深地插进了深厚的土地,如同插进了我的每一根血液涌动的神经,在家乡的那片古老的土地上,这样的图景是经常出现的,是这种图景喂养着乡村里一页页的历史,是这幅图景养育着乡村里一代又一代的农民,春耕秋获,是他们生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城里住了多年,这个图景仍然不时在我午夜的梦中一遍遍出现。我的心里一紧,我忽然想到远在乡下的老父亲,已经将近一年没回家看看他老人家了,这会儿,他肯定也正在家园的那几亩薄地里演绎着生命轮回的开始,一年之际在于春嘛。记得那些年月,我总是跟在父亲的屁股喉头转,看他那一头乱蓬蓬的花白头发和一口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在春风中微微地颤抖,看他如豆的汗珠子一滴滴地往土里淌,我只能在他的后面把他一遍遍的苦读,是他,用无数的汗珠子和一粒粒的粮食把我喂养长大,然后用那根长长的乌木烟杆把我从季节的这头赶到那头,最后沿着山里弯弯曲曲的那条小路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我从农村赶到了城市。

想到这些,我的快乐的心一下就沉了下来,我们被一片沉没包围着,我对周围充满春天活力的事物失去了兴趣,我咀嚼着的好吃点饼干一点味道也没有,我想父亲了,我多想回去看看他老人家究竟怎么样了,看看他老人家种的田地,看看庄稼的颜色是否已经盖过整个家园。看看前次回去还在我眼皮底下抓灰的侄儿是否已经长高了些……,小雨发现了我的沉没,她也看到了对面那个春耕的汉子,她明白了我在想什么,她也理解了我此时的心情。她拉着我往来时的路走去,回到小雨的宿舍,太阳还有老高,一只回巢的燕子也没有。

深深的夜,静得出奇,躺在床上,我怎么也无法入睡,强他们刚走一会,整个脑子里还余留下哗啦哗啦的麻将声;我忽然有一种热切的向往,向往宁静,向往一片只属于我和我所爱的天空,向往逃脱这些烟味酒味麻将声,但是我能逃到什么地方去呢,我能逃脱吗?他们毕竟是我的朋友,想当初我搬到这里来,目的也是想逃脱这个城市的喧嚣,可最后怎么样了,还是被他们找到了,找到了还说我不够朋友,是呀,我不够朋友,如果我够朋友就应该留在这里,让他们在我的小屋里做着他们想做的是,反正他们确实是我的朋友,是真正的朋友,虽然我不是经常和他们一起玩,但他们把我当成了他们的朋友,难道我还要赶他们走不成,他们也没有违法犯罪,他们一没有去偷,二没有去抢,三也没有参加国民党,我有什么资格不把他们当朋友?这样一来,这个本不属于我的城市,当有一天我想找到一张安静的书桌时,却无法找到,哪怕只能放一张床,一张书桌的几个平方,我都无能为力。我的心在夜的净化下飘升,飘升,最后碰撞在四周冷冷的墙壁上,又生痛地缩了回来,我沉重地呼吸,但没有回音,只剩下了我脉搏微微跳动的声音在有节奏的敲打着这个静夜。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被这个狭小的空间吞噬了,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死去。

天亮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独行于雨的怀抱,心里有种超然的平静,天气是冷了点儿,但于这样的小雨中,我可以把昨夜残留下来的睡眠赶去,想一些轻松的事情,比如花开的声音,比如一把伞下的童话,比如关于生存的乐趣,比如蓝天里飘过的白云和孤鸣的大雁……让思想在雨中四处飘飞。

走到小雨的居室,小雨已把饭菜全部做好,一个人坐在桌子旁边等我,走进小雨的屋里,我零乱的头发上已经洒满了一头水株,小雨一边到门后面找毛巾给我,一边说你这书呆子怎么连伞都不带一把,你看你满头都是水,你还真想生点病来让我照顾你?我没有回答他,轻轻地坐在饭桌边,拿起了筷子。

我把昨夜的想法告诉了小雨,并告诉她我想马上回乡下老家去一趟,去乡下回来后我打算在这个城市的一角找一处可以清净的地方,除她之外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因为我很累了,我想让心灵彻底地休息一段时间。也不知道怎的,小雨居然就同意了我的想法,她说书呆子你要知道人的一生是不能没有朋友的,但朋友毕竟是朋友,自己的身体最要紧,这段时间我老发现你像吃白粉的人一样,精神不振,经常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影,这样下去你怎么能够吃得消啊,搬家就搬家吧,等静一段时间后再告诉他们,这件事你就不用超心了,我来帮你安排。我一阵激动,泪水差点涌了出来。

汽车在大高原上盘旋着,把一路浓密的烟雾甩在了高原蜿蜒的山路上,之后就到达了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把我从车里吐了出来,甩在了落满灰尘的公路边。

我踏着一地大山的宁静回到了久别的故乡,放眼望去,一切都没有变,那些被春雨的滋润后显得无比清新的泥土气息对我特别青睐,在我第一脚跨进故乡这块古老的土地时就从四面八方向我围拢过来,虽然是蒙蒙细雨之中,但漫山遍野的杜鹃花依然像我儿时一样开放着,水灵灵地睁着多情的眼睛,招摇着,微笑着,我知道,曾经有多少民歌在杜鹃花下流传,又曾经有多少多情的男女在杜鹃花下演绎着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如今,那些多情的男女们已经早就种下了情种,生儿育女,和许许多多乡村里的人们一样平常,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养猪喂鸡,挖地砍柴,在平平淡淡中把自己的日子过得风风光光,只有这些杜鹃花,依然如故,他们正为我这个久别的漂泊者高兴,流下了盈盈的泪水。布谷鸟也特别勤奋,它们从这一棵树梢跳到那一棵树梢,一声声的鸣叫其实是正催促着农民赶快下种;几只小麻雀在林间串来串去,他们是我久违的朋友啊,记得在好多年前,就是这些小麻雀,在我家的屋檐下唧唧喳喳地吵醒了我童年的梦,是它们在田间地头追赶着我的牛群,起落于朝霞和夕阳之中,此时它们正你追我赶地回忆着我的金色的童年;马蹄高扬成一种大山里远古的意境,却没有留下飞舞弥漫的灰尘;老人的山羊胡须已经不再飘,只有羊群,一如当年,正成群结队地走在回圈的路上,踩破了一缕血红的夕阳。有喜鹊在村东头的那棵老核桃树上搭了几个窝,记得小时候,只要有亲人从远方来,它们就忙碌着四处报喜,如今,已是鹊去巢空,喜鹊早已烟消云散,留下几个孤零零的鹊巢在这高高的树枝上显示一种久远的破败;小花狗摇摆着尾巴,这小东西真有灵性,记得上次我来时它还在它娘的肚子了,它居然能认出我是它的主人,围着我又是转又是跳,真是亲热;猪们乖乖地躺在那间破圈里,它们可能已经吃过食,不再为饥饿而嚎叫了。

父亲正在家园的那几亩地里整理着,他那扬得高高的锄头在夕阳里划了一道弧形,最后沉重的落到了土地里,锄头扎进土地的那一声声响动,在黄昏的山谷里回荡。父亲看到我回来,放下手中的锄头,带着满脸的沧桑回到家里,老树皮似的脸上堆满了浓浓的慈祥,一声你回来了,表现出他有无比的高兴,虽然老了,但他的身材依然还是那么结实,只是岁月无情的在他的脸上添加着些许的皱纹。那也是没办法的,人老了,时间是最好的见证。

我把从城里带来的几带营养品、几斤水果和几包糖放在家里的那张八仙桌上(那是小雨送我上车时给我买的,她要我带点东西回去),然后粗略地向父亲讲述着这一段时间以来如水的日子,讲述着城里的变化,当年他老人家送我上学时走过的那条泥泞路,如今已全部改写成柏油路,当年学校周围那些破烂的沼泽地,如今已经全部长出了一栋一栋的高楼,我说老爸,你如果现在去可能已经找不到路了,那城里的变化,真是一天一个样,只是太嘈杂了,总是不得个安宁;父亲仔细地听着,他一向很喜欢听我讲城里的事,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那次因为我考进了城里,他老是不放心我一个人去,说是多个人多个照应,送我到学校,并在学校的接待室住了一晚上外,从来没走出这大山一步,那次去,他和我都是第一次,没有在城里好好转转,只从学校前面那条烂泥路上走过去,然后看到大片大片的沼泽地,当时父亲说这些地荒着很可惜的,要是在家乡,把它挖出来种田,肯定不错,后来,我每次回去,父亲总是问我,那些沼泽地是不是已经改成了稻田,直到我毕业那年,沼泽地还是沼泽地,还是没变成田,可陆续有挖土机进入里面,后来就变成了现在的高楼;至于城里明亮的商店里那写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些花花绿绿的服装,还有那些闪烁的霓虹灯下扭动着的丰满的屁股,天还没黑就在高楼之间漂浮着鸳歌燕舞的动感地带,他只是偶尔从图片或者影视里瞧见过,所以他对城市的向往只有通过我的讲述才能得以满足。

村子里七大八小的孩子不知什么时候向我家的院子里围拢过来,这已经是村子里的习惯了,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只要哪家有个外出的出门了很久回来了,村子里的孩子们就会一个传一个地说开去,他们会把事情说得非常神奇,比如某某这次回来带了好多好多的水果糖,还有我们农村见也没见过,听也没听说过的反正是特别让人嘴谗的东西,于是一群小伙伴就不约而同地象那家的院子里聚拢去,反正只要有什么能吃的东西,这些小伙伴都会分到一份,一饱口福,当然,那些东西虽然不能吃饱,甚至吃得很欠,但毕竟吃到了,就非常高兴。

在这些孩子中间,其中包括我那未满三岁的侄儿,和上次相比,他确实是长大多了,两只脏乎乎的小手大概是刚在水塘边玩过泥巴,一双并不算大的眼睛在被灰和泥涂满的脸上忽闪忽闪的;他看见我似乎很怕羞,因为毕竟在他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过我这个被汽笛声和麻将声染得变了形的叔叔。

我给这些小孩分糖果,他们都非常高兴,分到我小侄儿那儿,我特地多抓了两捧给他,他对我害羞地笑了笑,用黑不溜秋的小口袋装了糖果飞也似地向家跑去,对我一点亲近的感觉都没有,或许他压根儿就不知道我这个叔叔是个什么来头;原以为我的糖能换来他对我的一声亲切的呼唤,没想到在孩子的眼里,出了一饱自己的口服之外,一切都没有,除了自己的父母和经常和自己玩耍的小伙伴,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亲情。这是时间和空间的淡化造成的呀,这两个看不见摸不着的概念,他确实可以淡化一切,包括亲情。

然而,事隔多年之后,当他长大成人,懂事后,或许他会知道自己有一个多么风光的叔叔在城里上班,他会以他为荣,以此来作为自己在众人面前炫耀的资本,这是许多中国人都最善于做的“古老传统”,别人也会觉得他所说的完全是事实,但那又怎样,在他认为是多么了不起的叔叔心里自己最清楚,为了生活,每天忙碌在车来车往的都市,每天上班下班吃饭睡觉,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一个不变的故事,延续着单调的生命历程。可那是孩子的想法,你得尊重,就像我小时候的想法一样,要是自己能有一个什么样的亲人能够在自己孩提的心中成为正在做大事的,那自己肯定能在小伙伴中抬头挺胸,理直气壮地炫耀一翻。

晚上,我和父亲围着一盏如豆的油灯坐到深夜,昏黄的灯光一如多年前一样没有变,变的只是季节,只是今夜多了绵绵的细雨,还有一种久别重逢的父子之情。这时候,父亲谈到了我的对象,问我是不是已经找到了适合的人;我看得出,这是他老非常关心的事情,或者说是他一直不能放下的一快心病,我无言以对,我不敢看父亲苍老而灼人的目光,因为在我还没有懂事的时候父亲就为我选的那个所谓的“门当户对”的女孩现在已经变成了女人,他在我高中毕业那年就熬不住青春的寂寞,嫁人了,出嫁不到两个月就生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父亲总是在每想起这件事的时候常常叹气说我家的祖坟埋得不够好,要不那白白胖胖的儿子应该是我的才对,可是我知道那孩子绝对不是我的,别说碰她,我是连她的手都从来没有摸过,或许,连我那未过门如今也身为人妻的“未婚妻”也不知道孩子他爹是谁,听说在她出嫁的那一年里,和他一起进出的男人如果排队至少可以用一个连队的人。当然,那只是听说,我是不愿意这么想的。

父亲说孩子你就将就找一个了,别老是低也不成高也不就,人一到三十岁,就难找对象了,要不我再去找找梨树弯村的张大妈,她是我们这里出了名的老媒婆,请她帮你注意着点,要是有合适的就帮你牵个线,怎么样,男人老是打单身也不是个道理。我说老爸你就别管了,我还不至于连个媳妇也找不到,因缘嘛,在该到的时候它会来的,你就别着急了,最多五年我就让你抱孙子。父亲哭笑不得,他说你这个傻孩子还要让我等这么多年呀,我可是等得不急了,再过五年,你老爹我还不知道能不能看见。哎,人老了,就不知道哪天眼睛一闭,就什么也不知道了。我说老爸你就别想那么多了,才短短五年,你身体看样子很好的,再活个几十年绝对没问题。父亲笑笑,没再说话了。

最后我和父亲都各自睡了。乡村就是乡村,乡村的夜色是透明的宁静,没有城市里那些整夜不眠的灯光映红了天空,漆黑的夜色伸手看不见五指,只有思想在里面活跃着,奔腾着,在儿时的河边,在少年的山冈上,在喜鹊纷飞的牛背上,在长满欢笑的水滢滢的稻田里……

我躺在多年前的这张床上,有耗子在被饥饿啃噬时发出的喘息和寻找干粮时翻盆弄碗的声音在屋子里穿行,在这个青黄不接的时候,他们翻了大半夜也没有找到营养丰富食品,快天亮时,只得怏怏地退下去,把穿梭的声音隐藏进墙下的土洞里。

我听见隔壁的父亲总是翻身,我也一时没有睡意,辗转反侧,似乎过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仿佛听到父亲传来的微微的鼾声,鸡鸣伴着一缕曙光从窗外挤进来,天快两了,这时睡意忽然排山倒海似的向我压过来。

等到我起床时,父亲早已把米放进了锅里,他正抓起昨夜被耗子啃得半边三快的包谷去喂鸡。鸡们听到父亲的呼唤,条件反射地从篱笆墙脚和猪圈楼上飞奔而来,就连那只正在追逐一只毛色鲜艳的母鸡的九金黄公鸡,也在一边招引着同伴,一边向父亲飞跑过来,它吃食的样子吸引了正在水龙头边洗脸的我。我定神盯着它,它正把一粒粒粮食从这边叼到那边,然后再从嘴里吐出来,给几只它心爱的母鸡吃。我想,人要是像这一群鸡一样相互爱护,和谐相处,那人世间肯定就会变得无比温馨。

父亲特意把三年前就放在大柜里的那只猪脚腊肉拿来烧了,准备给我做他最拿手的炒腊肉,我闻到那股油烟味如同家园在我心里久久飘荡的气息,因为在城市里是很难吃到这样的腊肉的,而在我儿时的记忆里,这种气味于我来说非常的熟悉。

早饭桌上,父亲不停地往我的碗里夹菜,父亲说什么都可以吃亏,就是不能亏了自己的身体,他说出门在外,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只要有了好身体,就可以拥有一切,他还说那些有病的大官,是绝对没有无病的乞丐快乐的。他还想起了他年轻那几年,他一次能背起三百余斤跑步前进。其实,父亲此时的身体也很结实的呀,和他相比起来,我真是差得太远了。

早饭过后,父亲用玻璃罐给我装了满满一罐家乡特别腌制的斤肉炸,送我走十多里山路,到家乡那个最大的山垭口,我乘上了返回城里的汽车。车窗里,我看见父亲那越来越衰老的身影孤零零地立与山垭口上,春风吹起他的衣角和那一头花白的头发,瑟瑟成故乡山冈上一道亘古的风景;那只在空中慢慢摆动的手,随着那一串串深深的叮咛,在汽车的渐远渐逝中烙进了我伤痛的心灵。

可怜天下父母心啊!我的眼睛湿润了。

回到城里,小雨早早地在车站等我了,当我提着家里的特产被汽车从狭小的车门吐出来后,一眼就看到了小雨盼望的目光变得无比惊喜,虽然只一天不见,好象分开了很久,她接过我手里的斤肉炸,挽着我的手走出了车站,我感到了一股暖流慢慢地注入我的心田,我知道那是幸福的味道,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或许,这就是爱情。

此时,我搬家的心情更加强烈了,搬家的意志也更加坚定了。

没有告诉伟,也没有告诉强他们那一群“铁哥们”,按照我和小雨的计划,在这个城市的一隅找了一个确保“安全”的地方,是小雨叫车给我把那些零乱的“家什”送到这里来的,随便找些旧报纸糊了墙根,安上一张破旧的床,,我总算有找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窝”。

或许是心情有了某种寄托或放松,或者是忙碌了一天的缘故,这一夜,我确实睡得特别香,也特别塌实。

天亮了,太阳红彤彤地从窗外射进来,照在我的被子上,我懒懒地伸了个懒腰,打开门,我发现小雨就站在这个小巷的对面,也就是我所租的房子对面的那栋楼下的一扇虚掩的门边向我招手,我疑惑不解,那间房子昨天我和小雨都去问过,本来我应该租那间的,但小雨说那间比这间乱,让我租了这一间,莫非……

小雨跑过来,刮了我的鼻子说你这个大懒虫,你看太阳都晒到屁股上了才起床,我都看你半天了,想着你肯定很累,没来打搅你,你总算起来了……说着她整个脸上泛起了甜甜的笑,一如山野里灿烂的桃花。我也笑了,这一次,我笑得非常舒畅,笑得十分坦然,我发现我一直压抑的心情得到了一种从未有个的释然,我从来没有这样开心过。

春日的阳光从城市这块被高楼的轮廓分割得残缺不全的天空照射下来,有丝丝暖意流进心田,虽然看不到满山遍野的春花,但我能听到春天花开的声音,我能感觉到花朵的飘香。

有几只燕子在城市的天空高低起伏地飞,我听见他们一声声的鸣叫穿透了这个春天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或许,这就是春天的声音了!

我给伟他们写了一封信,把这个春天的心情告诉他们,我让他们知道我还活在这个城市的某个地方,但在信封的后面,我没有留下详细的地址……

作者简介:高登权,男,彝族,贵州水城人。发表小说、诗歌、散文、散文诗等各种文艺作品近千件,作品散见《绿风》诗刊、《当代小说》、《散文诗世界》、《散文诗》月刊等,出版散文诗集《民歌里的乡村》,现为贵州省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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